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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送达公告2026年1号
发布时间: 2026-04-22 空格 来源: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:[ 大 ] [ 中 ] [ 小 ]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和《询问通知书》

送达公告

2026年001号

李沧区力铭时代工程材料店(纳税人识别号:92370213MA7DG4J27D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(青税三检通〔2026〕1号)和《询问通知书》(青税三询〔2026〕6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一科(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8号413房间;联系电话:0532-83869159)领取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(青税三检通〔2026〕1号)和《询问通知书》(青税三询〔2026〕6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
附件1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

附件2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询问通知书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2026年4月20日

 

附件1: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

青税三检通〔2026〕1号

李沧区力铭时代工程材料店(纳税人识别号:92370213MA7DG4J27D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决定派徐学友、郑筠等人,自2026年4月9日起对你(单位)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(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)涉税情况进行检查。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 

 

 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2026年4月9日

 

告知: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,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,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;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,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。

 

 

 

 

附件2: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询问通知书

青税三询〔2026〕6号

李沧区力铭时代工程材料店(纳税人识别号:92370213MA7DG4J27D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第(四)项规定,请王尊天于2026年4月2日10时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就涉税事宜接受询问。

联系人员:徐学友

联系电话:0532-83869159

税务机关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8号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2026年3月31日

 
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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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送达公告2026年1号
发布时间:
2026-04-22
来源:
青岛市税务局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和《询问通知书》

送达公告

2026年001号

李沧区力铭时代工程材料店(纳税人识别号:92370213MA7DG4J27D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(青税三检通〔2026〕1号)和《询问通知书》(青税三询〔2026〕6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一科(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8号413房间;联系电话:0532-83869159)领取《税务检查通知书》(青税三检通〔2026〕1号)和《询问通知书》(青税三询〔2026〕6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
附件1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

附件2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询问通知书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2026年4月20日

 

附件1: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税务检查通知书

青税三检通〔2026〕1号

李沧区力铭时代工程材料店(纳税人识别号:92370213MA7DG4J27D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决定派徐学友、郑筠等人,自2026年4月9日起对你(单位)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(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)涉税情况进行检查。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 

 

 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2026年4月9日

 

告知: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,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,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;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,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。

 

 

 

 

附件2: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询问通知书

青税三询〔2026〕6号

李沧区力铭时代工程材料店(纳税人识别号:92370213MA7DG4J27D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第(四)项规定,请王尊天于2026年4月2日10时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就涉税事宜接受询问。

联系人员:徐学友

联系电话:0532-83869159

税务机关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8号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

2026年3月31日

 

附件: